现就黄骅港(煤炭港区)废旧物资储运场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进行自主密封比价,请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黄骅港(煤炭港区)废旧物资储运场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配合项目采购人完成相关审批工作,取得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内容、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注册且无失信行为,并有不少于4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在本单位;
3、近3年至少完成过一项港口码头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2017年至今,附合同、委托协议、业绩证明或批复文件等能体现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文件有一项未提供,递交的比价文件无效。
四、服务期:合同签订且项目采购人提供稳定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比价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上午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306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需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书(委托书)、资质证明、类似业绩(附合同、协议、业绩证明或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与比价文件一同密封)。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4、递交比价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三、资质要求”中约定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七、比价因素:报价、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满足技术、服务要求,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63665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孙本庄
电话:0317—5388730
黄骅港煤炭港区废旧物资储运场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密封比价-技术规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