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对标识标牌项目进行采购公告,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二、采购清单:物品技术要求和数量见附件。
三、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到货并安装完毕。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包含标(或广告)牌制作安装或广告设计。
3.2018年至今类似业绩证明(中选通知书或合同)。
*五、付款方式:
1.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100%货款。
*2.投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明确税率(税率标注错误或计算错误视为废标)。
*六、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10:00,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递达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联合办公楼803办公室。
*七、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密封报价函(密封袋)、报价表等相关文件需加盖公章。
(3)按附件要求格式进行报价。
(4)安装施工人员资质证明。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八、样品要求:
1.递交报价文件时,同时提供抗倍特板样品,并标明供应商名称。(未提供样品的视为技术不满足)。
2.中选供应商投标样品作为到货验收依据,到货时低于该标准将进行退货,以此造成买方受到整体工期影响,将对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处理。
九、报价内容包括:设计费、材料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十、比价原则: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和服务,价格(税前)低者优先。
*十一、控制价:9.7万元(含税);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十二、联 系 人: 谢韦宜、杨建莹
电 话: 0317-5388527、5388529
十三、异议投诉受理人及受理电话
联系人:郭彦宏
电 话:0317-5388786
十四、特殊说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1.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存在互相串通投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期限为永久;
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或拒签合同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期限为三年;
3.在合同签订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违法分包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或三年,情节特别严重的,期限可以为永久;
4.有严重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等不诚信行为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或三年,情节特别严重的,期限可以为永久;
其他黑名单情形以《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工程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执行。
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终止其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分公司招标采购活动的资格。
以上标注*的为废标条款。